国务院规范税收优惠政策逐项落实到位
国务院关于税收等优惠政策相干事项的通知 国发〔2015〕25号 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,国务院各部委、各直属机构: 现就《国务院关于清算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》(国发〔2014〕62号)中触及的相干事项通知以下: 1、国家统一制定的税收等优惠政策,要逐项落实到位。 2、各地区、各部门已出台的优惠政策,有规定期限的,按规定期限医治白癜风医院实行;没有规定期限又确需调解的,由地方政府和相干部门依照掌控节奏、确保稳妥的原则设立过渡期,在过渡期内继续实行。 3、各地与企业已签订合同中的优惠政策,继续有效;对已兑现的部分,不溯及既往。 4、各地区、各部门今后制定出台新的优惠政策,除法律、行政法规已有规定事项外,触及税收或中央批准设立的非税收入的,应报国务院批准后实行;其他由地方政府和相干部门批医治白癜风专家准后实行,其中安排支出一般不得与企业缴纳的税收或非税收入挂钩。 5、《国务院关于清算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》(国发〔2014〕62号)规定的专项清算工作,待今后另行部署后再进行。 国务院 2015年5月10日